设备维修合同范本
随着法律法规不断完善,人们越发重视合同,合同出现的次数越来越多,合同能够促使双方正确行使权力,严格履行义务。拟定合同的注意事项有许多,你确定会写吗?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设备维修合同范本,欢迎阅读与收藏。
设备维修合同范本1甲方:
协议编号:
乙方:
签订日期: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提供的甲方一工厂熔铸9台行车大修工程,达成如下协议:
1、内容:
1.1甲方提供现场的水、气、电、氧气、乙炔等,并协助乙方设备维修完成后的调试试机工作;
1.2乙方负责行车大修的技术及工艺,质量达到该设备的维修前正常使用时的技术要求,检修过程中发现有安全隐患及损坏的零配件全部更换,配件更换数量有甲方指定人员按实签字结算,维修费用及配件单价按公司(一熔9台行车大修核价表(附表))及采购部的配件采购单价为准。
1.3维修进程:乙方将在已拟定的维修计划内完成全部维修工作,维修时间在20xx年3月25日-20xx年4月20日维修完成交付甲方正常使用。
2、维修范围:按国家指定的行车大修标准维修,至9台行车达标正常生产。
2.1要求:乙方应将设备维修并调整到甲方能正常生产运行状态(达到需维修前正常使用的状况)。
3、工程验收:设备维修完毕,需经甲乙双方人员的确定后方可投入试运行,经初步验收合格后转入正常试生产,经初步验收不合格的,乙方应继续进行维修,时间为一周内,超过本协议约定的维修期限,乙方应承担每延期一天按维修费用总金额的1%承担违约责任。
4、工程款项及结算方式:
设备完工运行1个月全部验收合格后,并由乙方开具17%增值税发票给甲方后,甲方支付90%工程总额,质保金10%满6个月时付清。
5、双方责任:
(一)甲方:按合同要求及时验收并支付工程款。
(二)乙方:
1、严格按设备技术要求进行调试、施工,保质保量完成工程任务;
2、施工人员必须服从甲方的现场管理要求,文明施工;
3、在甲方提供的期限内完成工程。
4、质保期内出现维修质量问题,乙方应负全部责任,乙方在接到甲方电话通知后,应派人在48小时内赶到甲方制订整改方案,甲乙双方约定时间进行整改,如不能按双方约定的时间整改,乙方应承担每延期一天按维修费用总金额的1%承担违约责任。
5、乙方在甲方施工期间的工具、材料和人员的安全将由乙方自行负责,与甲方无关。
6、安全:
6.1在施工过程中,乙方对整个施工过程负全责,与甲方无关,同时因乙方的过错,造成甲方或他人财产或人身损害或甲方被处罚,乙方应负赔偿责任。
6.2在施工过程中,乙方必须自觉遵守法纪,遵守甲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措施、规定。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对违反本条款所造成的损失和后果,由乙方承担。情节严重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7、廉政条款:
乙方同意乙方及其关联公司的股东、管理人员以及普通员工不得为业务、结算等事项对甲方以及员工及其亲属请客、送礼或暗中给予回扣、佣金、有价证券、实物或其他形式的好处,否则不论数额大小,乙方应承担1万元或者乙方与甲方已发生全部业务额的14%(以违约金数额较高的为准)的违约金。甲方并有权解除合同。
8、本次维修工程对维修部位及更换过配件质保期半年,从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以工程验收单日期为准。本协议一式伍份,甲方执叁份,本合同自双方盖章后生效。
甲方(章):
地址:
电话:
委托代理人:
税号: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乙方(章):
地址:
电话:
委托代理人:
税号: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日期:
设备维修合同范本2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甲方委托乙方对进行年期维修保养,以保证甲方厨房运作正常。双方经协商一致就具体的委托维修保养事宜商定如下:
一、维修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二、维修内容:详见附件1《委托保养内容及执行方式》。
三、双方责任:
(1)、乙方提供24小时服务,负责甲方厨房设备维修,甲方厨房设备出现故障时, 乙方保证在接到甲方通知后小时内派技术人员赶到维修地点,以最快的速度清除故障。
(2)、如遇到因气候或者交通堵塞或其他不可抗力或意外因素等非乙方原因导致乙 方没能在接到通知后小时赶到维修地点的,乙方不承担责任。但乙方在上述因素消除之后应及时赶往维修地点进行维修。未能及时赶到现场处理故障,每次扣维保费5%。
(3)、如遇外购品配件损坏,其订购周期应及时知会甲方(国内配件最长二周,国外配件最长二月),力争尽快恢复使用。未能及时供货每次扣维保费5%。
(4)、甲方负责厨房设备的日常保养清理、清洁及维修时的必要协作与支持。
(5)、乙方人员的食宿问题由乙方自行解决。
四、付款方式:
(1)、支付乙方例行保养及应急维修费用(含人工费、交通住勤、材料辅料消耗等) 为一年人民币:元整。
(2)、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乙方开始正常维护,维护保养满个月后经甲方工程部确认设备正常,甲方支付年度服务费用的25%。维护保养满6个月后经甲方工程部确认设备正常,甲方支付年度服务费用的25%。维护保养满9个月后经甲方工程部确认设备正常,甲方支付年度服务费用的25%。维护保养满一年后经甲方工程部确认设备正常,甲方支付年度服务费用的最后25%。乙方先开具合规发票一月内付清,每次付款元正。
(3)、有发票引起的任何问题,由乙方负责。
五、计费约定:
(1)、上述费用不含更换零配件及材料消耗费用,乙方在为甲方维修设备时,如需要 更换零配件,将另行对配件进行报价,形成报价单,得到甲方认可并签字确认后,方能进行后续配件更换及维修工作,其所更换的配件仅收成本费,附件2《主要零配件价格汇总表》,甲方也可选择自购配件。维修配件材料费单个材料费用在元以下的由乙方承担。
(2)、另外报价的配件及材料费实行季结算方式,乙方提供票据及更换确认依据,甲方需凭相关依据按实支付配件等款项。
六、本合同一式份,双方各执份,自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之日起即生效。
七、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可以对本合同进行补充、修改、变更,但非经双方达成一致,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八、本合同中的附件 ……此处隐藏11589个字……零件供应中心或服务网点购买配件时,需索要正规发票。甲方将依据提供的正规发票实施相关的质量保证。
4、 保证期外维修的收费规定:
(1)对乙方使用的机械在超出产品保证期时发生的故障,如需甲方维修时,乙方需支付给甲方适当的工时费和里程费;
(2)工时收费标准为:按维修的标准工时收取费用,单价工时费以80.00元/小时计算;
(3)里程收费标准为:按来回公里数向乙方收取,单价里程以2.00元/公里。
5、 收费方式及质量保证:按每次发生的费用合计金额当次收取,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提供正规发票后支付费用。乙方可凭发票享受修理的保证期三个月,零件可享受六个月的保证期。
6、 乙方在合同期限内必须从南京钢加零件供应中心或所属服务网点购买配件购买零配件,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7、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有效期为乙方使用的机械年限,如甲乙双方任意一方提出终止合同时,本合同自动作废;
8、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甲方:xx市xx区招商局驻xxx办事处
乙方:xxxxxx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为发展区域经济、更有效地实施招商引资计划,促进浙江与XX市XX区经济合作,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全权代理招商业务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责任与义务:
1、甲方负责提供当地的投资环境、基本情况、优惠政策等有关文字、图片资料给乙方,并保证所提供资料的有效性。
2、负责向乙方提供最新的招商引资项目资料,供乙方有针对性的选择及向外商推荐项目。
3、承诺在乙方介绍的外商谈判中,若涉及其他项目,也属本协议管辖范围,按本协议经济条款执行。
4、甲方心须保守乙方提供的信息、资料的秘密,未经乙方同意,不得向第三方扩散。
5、甲方负责外方有关考察费用,并按协议要求支付乙方代理费用。
二、乙方责任与义务:
1、乙方根据甲方提供的资料,应及时向目标企业推荐项目,或将符合当地产业特点的企业投资信息传递给甲方,并负责做好甲方与企业的沟通和协调工作。
2、应充分利用与投资企业交往多,接触直接的有利条件,积极介绍促成企业去当地考察项目、投资环境及项目洽谈。
3、根据行业、区域的分布,安排人员走访企业,听取企业的反馈建议。
4、邀请有意向企业和甲方负责人在台州进行小规模对话,现场由甲方代表解答企业投资疑问。
5、安排有意向企业到上街实地考察,对考察后企业进行一对一跟踪落实。如果企业与甲方的合作项目超过10个以上,乙方可以组织在当地或台州举办对口项目洽谈及签约活动(费用另定)。
三、经济条款:
1、代理费用:每年的代理费用为人民币壹万伍千元,自协议签定后一周内付20%,余额在至少与企业达成一个项目合同后即付清。
2、考察费:乙方安排经甲乙双方圴认可的投资客商赴当地考察,由甲方承担礼节性接待费用,其它费用由客商承担。
3、佣金:本协议约定的招商引资项目代理佣金为引进资金的0.8%—6%(具体标准个案处理)。
4、佣金的支付方式及时间:本着“不成功不收费”的原则,佣金的支付以引进资金到位后30日内付给乙方(佣金数额和付款方式个案处理)。若资金分批到位,可按到位资金数额按比例分批付给乙方。
5、如果引进项目,按照“xxx招商引资优惠政策”进行奖励。
四、附则:
1、甲方若需乙方提供本协议之外的服务项目,双方可另定补充协议。
2、在协议有效期内,若乙方尚未为甲方寻求合作意向的企业,则应退还50%的代理费给甲方。
3、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一年,期满双方无异议可续延。
4、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一经签订立即生效,若有争议,双方协商解决。
5、本协议为甲、乙双方内部协议,对外不能作为授权委托使用。
甲方(盖章):xx市xx区招商局 乙方(盖章):xxxxx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驻xxx办事处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一、什么是合同中的违约责任
违约责任无疑是合同法中最重要的责任形式,性质上仍然属于法定责任。由于违约责任产生于当事人对有效合同的违反,故归之为基于合同的责任。中国《合同法》对违约责任的归责原则的规定,在现时学术界通说的是严格责任原则,体现在《合同法》第107条,该条对违约方承担责任没有规定以违约方的过错为要件。
中国《合同法》规定的违约责任是严格的,违约者获罹责任容易,免除责任困难。因此,十分有必要归纳中国《合同法》所允许的违约免责原因。《合同法》规定的免责原因仅有第117条的不可抗力,意外原因和情势变更都没有成为合同法认可的免责原因。债权人过错当然是免责原因,但《合同法》并没有单独给予规定,在审判实践中,没有可资引用的独立条文,而是体现在各分则条款中。如买卖合同中的延迟受领,运输合同中的包装瑕疵,保管合同中的货物的自身瑕疵等等。因此,《合同法》中法定的免责原因应该是:不可抗力和债权人过错。除法定免责原因外,合同法允许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免责条款,这属于约定免责原因。约定的免责条款受到合同法的限制,规定在第39条、40条、53条,以避免当事人以约定免责条款为手段造成合同权利义务的重大失衡,尤其在格式条款中。
二、合同上的补偿责任是指什么
补偿责任是相对无效合同中的赔偿责任和合同生效后缔约责任的概括。这一类责任发生在合同有效的背景下,但责任的基础不是合同的约定,而是法律的规定,即对法定义务的违反。但由于以合同有效为背景,所以将之归入基于合同的责任类型。从逻辑上看,补偿责任是介于基于合同责任和基于合同法责任的中间地带。
相对无效的合同,相对于绝对无效而言,受利益损失的当事人有撤消合同的权利,合同在撤消后归于无效,按无效合同处理。但当事人也有选择不撤消合同,让合同有效的权利。合同在不撤消的情况下,合同相对人对受损失的当事人所负的赔偿责任,即称之为补偿责任。只有承认相对无效合同中存在补偿责任,才能解决当事人不行使撤消权时的利益失衡问题,也才能完善合同法第54条规定的当事人“变更权”的内容。有主张相对无效的合同当事人不行使撤消权即无权要求补偿,这种观点不失为一种观点和主张,但是目前难以为审判实践所接受。
补偿责任的另一种情形是合同生效后的缔约责任。缔约过失责任有广义和狭义之分,我国《合同法》第42条规定的缔约过失责任局限在合同订立的过程中,属于狭义的缔约过失,有学者称之为前合同责任。因此,缔约过程中一方当事人因过错导致他人受损失,如果合同不生效或不成立,可以按照合同法第42条规定处理;如果合同成立,受损当事人又选择合同有效,此种情形下的责任不属于合同法第42条规定的缔约过失责任,只能归入我们所主张的补偿责任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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