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采购合同合集八篇
随着法律观念的日渐普及,我们用到合同的地方越来越多,正常情况下,签订合同必须经过规定的方式。相信很多朋友都对拟合同感到非常苦恼吧,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采购合同8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采购合同 篇1编号:
江苏省徐州市医疗机构集中限价竞价采购药品买卖合同
合同编号: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买受人(简称:甲方):
出卖人(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诚实信用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采购文件及药品集中采购代理机构向乙方发出的成交候选通知书,经双方协商一致,就有关事项达成如下具体协议.
药品品种,数量,价格
采购药品品种和数量:甲方向乙方所采购的药品品种,剂型,规格,数量等详见药品成交品种买卖电子订单.
药品的价格
在合同有效期内乙方提交药品的价格必须是不高于成交候选通知书中确认的价格,本价格为甲方的入库价格.
成交药品临时最高零售价格执行期间,遇国家或省价格主管部门下调价格或其他情况时,对未供货部分,甲乙双方可协商调整供货价格.
质量标准
乙方交付的药品必须符合国家最新药典或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的标准,并与供应时的承诺相一致,附有该药品生产企业同批号的出厂药品检验记录或合格证,以备验收检查.
药品有效期
乙方交付药品的有效期应与文件中规定的有效期相一致.
乙方所提供药品的有效期不得少于 2个月;特殊品种双方另行商定.
包装标准
乙方提供的全部药品均应按国家规定的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每一个包装箱内应附有一份详细装箱数量单和该药品生产企业同批号的出厂药品检验记录或合格证(进口药品应提供进口药品注册证和口岸药检所的进口药品检验报告书复印件,并加盖经营企业公章).如为拼装箱件,箱内应按前述要求附有各种药品数量单和药品质量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配送企业公章.
特殊要求:
配送服务
配送由乙方提供或组织提供,乙方按合同要求对甲方提供或组织配送服务,每次配送的时间和数量以乙方收到甲方的供货通知为准.原则上在乙方收到供货通知后36小时内送达,属急救及加急供货的应在4小时内送达.(具体做法见第十一条)
伴随服务
乙方应甲方要求提供或组织提供下列伴随服务:
药品的现场搬运或入库;
提供药品开箱或分装的用具;
对进货验收时发现的破损,有效期少于 2个月或不符合特殊约定期限的药品及其他不合格包装的药品及时更换;
验收方式:
在甲方指定地点(甲方医疗服务范围内)为所供药品的临床应用免费进行现场讲解或培训.
双方的权利义务
甲方必须按合同约定采购成交药品品种;除本条第四项规定外,甲方不得采购其他非成交药品替代成交品种.
甲方须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按实际入库的药品数量及时结算货款;并在货,票验收后60日内结清货款.
甲方在接收药品时,应于当日对药品进行验收入库,对乙方提供的药品不符合合同约定的品种,数量,质量要求的部分,甲方有权拒绝接受.
甲方有证据证明乙方交付的药品不符合质量标准(以省,省辖市药监部门的检验结果为准)或延期交货等不按合同约定交货时,可以书面通知乙方终止该药品的供货;并可以另行采购替代药品;同时将选择的替代成交药品名称,价格,数量清单或另行采购替代药品的协议,在七日内由甲方送徐州市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管理办公室和药品集中采购代理机构各一份备案.(具体做法见第十一条)
乙方必须按照合同约定的药品品种,数量,质量要求和期限,配送或组织配送成交药品并提供伴随服务.
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使用成交药品时,不存在该药品专利权,商标权或保护期等知识产权方面的争议,如产生争议由乙方自行处理和承担责任.
未经徐州市药品集中集中招标采购管理办公室书面同意,甲乙双方不得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
乙方供应药品在医院使用过程中,因受举报,抽检等检查出现质量问题,属于生产经营企业责任的,被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处罚的后果,由乙方负责.
违约责任
乙方提供的药品不符合合同约定质量,期限等要求,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当赔偿损失.
乙方不履行本合同或未按合同约定履行合同,甲方可要求乙方支付履约保证金.乙方每延误7日,履约保证金为迟交药品货款的5%,直至交货或提供服务为止;乙方在支付履约保证金后,甲方要求继续履行合同义务的,还应当履行应尽义务.履约保证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应另行赔偿损失.
除本合同第七条第四项约定的原因外,甲方不履行本合同或采购其他品牌的非成交药品替代成交品种,应按不履行本合同的药品金额或所替代成交药品同数量金额的5%向乙方支付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不足以弥补乙方损失的,甲方应另行赔偿损失.
甲方未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向乙方支付货款的,乙方可要求甲方支付履约保证金.甲方每迟延支付7日,履约保证金为未支付货款金额的5%,直至甲方支付应付货款为止,但履约保证金最高不超过未支付货款金额的50%;当甲方未支付货款金额达到本合同约定金额的50%时,乙方可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终止合同,同时书面向徐州市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管理办公室报告.
合同生效及合同有效期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有效期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下一采购周期止.
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也可以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合同调解组织申请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当事人可依照有关法律规定提交徐州市仲裁委员会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其他约定事项:
成交药品临时最高零售价格执行期间,遇国家或省价格主管部门下调后的零售价格低于采购临时最高零售价时,对未供货部分,甲方委托徐州市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管理办公室统一与乙方协商调整成交供货价格.
乙方的供应,以甲方在江苏省药品采购及监管平台上发送的电子订货单为准.
甲方在无法获得乙方正常供货,且无其他成交候选品种可替代时,应按规定程序申请备案采购.
其他约定:(由甲乙双方填写) .
附则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或供应人因采购人提前回款,采购量较大等原因,经双方协商可以签订药品买卖合同的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不得违背采购文件及本合同的实质性内容.补充协议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同时,由甲方在七日内将补充协议,报徐州市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管理办公室.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此处隐藏8982个字…… 乙方对于甲方滞销、变质、有残、包装不良的商品应无条件退货,由此产生的相应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质量安全
1.乙方交付的商品应在其标明该商品的保存期限及保质条件下对商品的质量全面负责。乙方不得交付假冒伪劣商品或保证质量期外的商品给甲方,如因乙方的商品质量问题而使甲方及其信誉或消费者遭受经济损失或任何其他伤害,乙方应就此承担全部责任。
2.乙方提供商品的包装标识,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必须有商品名称、规格、主要配料、警语、保质条件、生产日期、厂名、厂址、联系电话、注册商标、条形码等,否则甲方有权拒收或退还,且发生的相关费用由乙方来承担。
3.乙方在任何情况下应承担售后服务的责任,承诺并履行其提供产品的包修、包换、包退的责任。如一月内乙方商品因质量问题导致顾客投诉,确认质量问题3次者,甲方停止该商品进货,并全部清退该商品,因此而造成的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
4.若是国家相关执法机关扣押或检验商品时发生的任何费用则由乙方负责。
第七条:对帐、结算
采取月结方式,由乙方出账与甲方核对无误后,方可开票,待甲方审批后直接转账入乙方公司账户,账务务必当月结清,如乙方有疑问查询核帐,须由乙方出《对帐申请函》至甲方,经甲方同意后方可对帐;
1.对帐方式为:
2.甲乙双方确认的对帐周期为:每月 次,对帐日期为每月 日,对帐日 天。
3.双方按照确认的书面对帐单按时进行对帐,如因甲方原因在规定的日期不能提供对帐单的,在乙方开具发票后,甲方应当依据销售清单和本合同先行给付无争议部分的货款。乙方如遇特殊情况未能在规定的时段对帐,可与甲方协商解决。
4.对帐日前 天,乙方应当按照进货、销售、退货等清单载明的数量及数额向甲方提供《商品对帐单》,甲方持相关单据进行核对,核对无误后签字确认;无故不确认的,视为认可《商品对帐单》的内容。
5.甲方以下列方式结算货款:□现金□银行转帐□六个月银行承兑□三个月银行承兑
乙方开户行:
帐号:
6.双方确认的结算周期为:
□预付 □货到付款□15天 □30天 □60天
第八条:其他注意事项
1.乙方必须是经过国家行政登记机关依法核准登记的生产企业或销售单位,同时具备相应的生产资质条件或销售条件。
2.乙方应保证所提供商品具备合法授权生产及销售,如由此而产生相应的法律纠纷及相应损失,由供应商负责承担相应的后果,而且甲方保留进一步起诉的权利。
3.促销商品的供货价格应在促销期生效前3天至促销结束后顺延3天执行。
4.甲方可在交货前对订单内容进行更改或删除,但必须事前告知更改内容,乙方在接到订单三日内仍未交货,甲方有权终止订单。乙方必须按照甲方订单规定的数量交货,如与订单所订品种及数量不符,甲方有权拒收,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5.本协议有效期内具体业务处理,包括:增加品种、价格变动、促销活动及费用处理等,双方以书面形式约定,双方签署的书面协议均作为本协议的补充协议。
6.若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由双方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的,则任何一方可提交甲方所在地法院予以解决。
第九条:签章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本协议手工涂改无效,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签约代表:签约代表:
日期: 日期:
采购合同 篇8项目名称: ***询价采购
采购单位:**********************
成交单位:************************
合同编号:
日期:20xx年**月**日
XXX政府采购
货物采购合同
合同名称:****询价采购合同
甲 方: *******(采购人)
乙 方: ********(成交供应商)
甲、乙双方根据20xx年**月**日的****询价采购项目(***20xx***)的询价结果,经协商一致,于20xx年**月**日签订此项政府采购合同:
一、 采购货物名称及成交价格
二、 询价采购报价、成交通知书 后附
三、 合同金额
根据成交通知书的内容,本合同的总金额为(大写)元整¥( )人民币。
交货期: 自发出成交通知书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
四、 货款支付
交货验收合格完毕后,XXX政府采购管理中心在接到采购人验收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全部货款。乙方收到货款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开具发票给甲方。
五、 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
1、乙方应按询价采购文件规定的货物规格型号及技术指标向甲方提供。
2、如在使用过程中发生质量问题,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一日内响应,在小时内到达故障现场处理。
3、在“三包”期内,乙方应对货物出现的质量及安全问题负责处理解决并承担一切费用,“三包”期限为货物交付后一年,一年后的售后服务可由甲乙双方另行商定。
六、 违约责任
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的,甲方向乙方偿付拒收货款总值的百分之五违约金。
2、乙方所交的货物品种、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及采购文件规定标准的,甲方有权拒收货物,
同时,乙方所交的质量金作为违约金,视违约情况的严重程度,由甲方扣罚。
3、乙方逾期交付货物的,乙方应按逾期交货总额每日百分之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由甲方通知XXX政府采购管理中心从待付货款中扣除。逾期超过约定日期不能交货的,甲方可解除本供货合同。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负责赔偿。
七、 诉讼
双方在执行合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合同签订地法院起诉,合同签订地点在此约定为XXXXXXXXX。
八、 合同生效及其它
1、合同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
2、乙方报价表的内容及其澄清内容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如果报价文件或澄清的内容与本合同条款不符,以本合同条款为主。
3、合同执行中,如需修改或补充合同内容,须经XXX政府采购管理中心同意后,由双方协商签署书面修改或补充协议,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4、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合同法》有关条文执行。
5、本合同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贰份。
甲 方:乙 方:
法人代表(负责人)法人代表(负责人)
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开户银行:
开户账户:
开户名称:
合同签订地点:
合同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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